1、在人身保险合同中,因其以保障被保险人的生命、安全为主要目的,为防止主观危险,应该认为其保险费的交付是具有特殊性质的债务,不得由任意第三人代付。
2、第6条简易人寿保险对于被保险人,免施以健康检查.
3、如保险期为一年,保单一经签发则没有保费退还予被保险人.
4、投保转入者是眷属时,并应填写被保险人本人的姓名及国民身分证统一编号。
5、被保险人或投保人可以指定一人或数人为身故保险金受益人。
6、这种保险应命卖方及其分包商为附加的被保险人,并且必须包括一份以卖方及其承包商为受益人的代位追偿权弃权书。
7、死亡保险金给付时,中国人寿委托给学院,由学院负责转交给被保险人的法定继承人。
8、其所称意外伤害是指,在被保险人没有预见到或违背被保险人意愿的情况下,突然发生的外来致害物对被保险人的身体明显、剧烈地侵害的客观事实。
9、一般来说,意外伤害是指在被保险人没有预见到或违背被保险人意愿的情况下,突然发生的外来致害物明显、剧烈地侵害被保险人身体的客观事实。
10、因为保险条文有明确规定,被保险人的一般牙齿治疗、镶补或安装假齿、假眼、假肢及其他附属品,矫形和整容手术,属责任免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