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海关收到人民法院有关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或者财产保全的协助执行通知的,应当予以协助。
2、第九章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
3、而作为财产保全制度的一种,大陆法系的扣船制度也因其逻辑性和实用性继续发挥着重要作用。
4、人民法院对抵押物、留置物可以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但抵押权人、留置权人有优先受偿权。
5、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
6、案件受理费14524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合计19524元,由被告南宁发电设备总厂负担。
7、第二十八条一方当事人因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可能使裁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可以申请财产保全。
8、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十五日内不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财产保全。
9、涉及财产的离婚诉讼案件,需要按照财产标的缴纳案件受理费、财产保全费、评估费等巨额费用,而选择离婚居间谈判所耗费的经济成本要小很多。
10、2013年12月,法院判决汤某偿还100万元本息;支付本诉的财产保全费、律师费、受理费;食品厂和啤酒厂承担连带清偿责任。